根据相关报道,《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已经洛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经查阅此文件,此文件第六条如下图指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第六条指导等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道路停车秩序,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请问相关部门,是否从9.1日起违停处罚由交警部门实施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6-26 18:07:41
网友您好:《洛阳市停车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主干道违法停放行为的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次干道以及其他城市道路等违法停放行为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车辆违法停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派驻机构实施处罚。无派驻机构的由乡镇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停放行为
信息采集,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
查处违法停放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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