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老百姓充值,让交保险,让装报警装置,又是两三百,有没有文件,初装费交了两三千,天然气公司现在觉得你离不开他,不用又不行,不交这几样又不给你充值,霸王条款,有没有政府单位出来管一下,给老百姓做做主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6-26 11:00:31
网友您好:
根据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装管道燃气安全装置的通告,全县燃气用户需安装或加装安全装置。另外,用户的燃气保险费第一年是由燃气公司为用户缴纳,满一年后需用户自愿续交,不存在强制缴纳保险的情况。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洛宁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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