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一名从事流动小商贩的,一直以来流动小商贩的管理是个大家相互关心的话题,流动小商贩其实是一种文化,也是现代社会经营创业的一种方式,当下经济大环境不好大家都知道,小商贩只要遵守食品安全和生产设备对群众的安全意识,在保证经营场地环境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是不是应该给予办理流动小商贩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流动摊位必须要有小型灭火器,让流动小商贩也能够持证上岗,如果违反规定给与商贩一定处罚和收回经营许可证,在有这个规定的范围内,相信做小商贩的一定会自我约束,让消费者和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就像作为一名驾驶员一样,有车不一定可以上路,需要有行驶证和驾驶证还要有保险,这只是一个建议,希望领导们能够扩宽思路大胆创新,让我们一起共同为咱大洛阳的经济装上新的翅膀,希望大家的生活都过得更加美好。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17:08:39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由于您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你如有此类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议您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窗口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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