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国防事业,参军入伍,在军训改革中荣立三等功,由于身体原因带病退伍返乡,回原籍后,没有享受过政府一点点好处,如今已六十多岁人了,身体越来越差,请求政府(吉利街道负责退伍军人事务)协调帮点忙,不做为。政府这样对待一个过去为国防做过突出贡献的功臣、优抚对象、老退伍军人,心凉!悲唉…
回复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6-19 16:04:29
网友您好!
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经与您取得联系,经核实了解情况后,回复如下:
诉求人单复战,男,现年65岁,孟津区吉利街道吉利社区居民,农村籍义务兵,1978年带病退伍返乡,根据《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文件规定,单复战目前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待遇,每月发放797.5元。因政府修路诉求人单复战所居住宅被拆迁,2023年8月其向区住建局住房中心申请公租房一套。经调查,单复战以本人身体条件差为由,要求吉利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与住建部门沟通为其协调二室一厅的公租房一套。根据规定,其本人和妻子只符合申请一套一室一厅的公租房条件,吉利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政策对其进行了详细解释。截至目前,单复战及其妻子已入住一室一厅公租房。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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