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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违规收取公积金担保费

    2020年本人办理组合贷,在洛龙区市民之家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缴纳担保费,否则不予办理,无奈之下办理,洛阳市住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已经收到取消收取担保费文件,为何2020年还强制收取此费用?且本人已经将商业贷款提前还款,请退还违规收取担保费

    付佳铭 2024-06-17 评论0 浏览4412 编号 2024061717222020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6-19 14:42: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办理的为组合贷款,2014年后公积金部分贷款担保费由政府承担,不向个人收取;商业贷款部分贷款按照您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由担保公司收取商贷部分贷款担保费用。担保公司电话:648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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