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开元壹号买的车位,开发商承诺每年退还百分之十的款项,2023年9月就该第二次退款了,一直到现在也不给退,打电话也不接,想问一下政府有关部门,我们老百姓是不是就活该这样被欺负。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6-18 18:03:3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处理此事。经了解,关于您反映的车位返现问题,我现在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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