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5月26日上午在平乐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西50米酒店门口临时停车,并不妨碍交通,且人距车5米内与熟人说话,被贴200元罚单。多次跟城管局反应该问题,对于投诉至热线的问题,城管局一律以短信回复让去申诉,从不回电话。后本人投诉至省热线部门,城管局人员用固话联系,我投诉他们执法人员未穿工作服执法,且不提醒直接开最高罚单,回复人员称执法人员没有提醒义务且至少在车附近1分钟左右,还是坚持让我去申诉,且让我提供视频证据。没有视频证据不予受理,作为个人,我们调取监控的难度相当大,对于孟津城管局一系列下头做法,本人深恶痛绝。近期贴条更加疯狂,不仅在道路旁贴,且在小区楼下疯狂贴,据工作人员说法,财政困难,他们工资就靠这了,对于这一做法,我强烈谴责,执法单位执法权不是用于敛财的手段,如长此以往必将引起民愤!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6-12 11:06: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孟津区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流动巡回式监管治理的方式采集信息,无电话、短信提前通知,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停车辆直接张贴违停告知单。这一治理措施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化解孟津区停车矛盾,维持全区停车秩序。经核实,投诉人车辆豫C8**PM于5月26日8时59分在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平乐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西约50米处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被我部门违停信息采集员张贴违停告知单,违停照片清晰,违法事实存在。如您对本次违停处罚有异议可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60日内携带由孟津区城市管理局106室出具的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司法局313室申请复议。在此也温馨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们:“入位停车,规范停放”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与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无牌无照就开... 2024-06-12 13:38:37 【洛阳市洛龙区】
原来谴责违法分子就是水军,这帽子扣得真好。颠倒是非黑白也是正常投诉,呵呵。
网友1467775 2024-06-22 22:42:00 【洛阳市孟津区】
违法就是违反规定,停车违规是不是事实,你说该不该处罚。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2024-06-13 19:19:09 【洛阳市洛龙区】
还避重就轻,违法是不是事实?不谈违法事实,不谈违法错误,不谈纠正违法,就只谈违法有特权不能罚?自己照照镜子吧!别扯什么洛阳市区人性化执法,问问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哪个不谴责乱停车堵路没人管的!人性化也要对人!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2024-06-13 19:13:05 【洛阳市洛龙区】
违法分子不知悔改,绝口不提违法错误和改正违法,反而倒打一耙,颠倒黑白,还自诩代表群众,污蔑他人是水军,把广大守法出行的老百姓置于何地?真是下作。说你们违法分子说错了?你们是没违法还是不是人?交通法有处罚标准,但不处罚代表不违法?也真好意思说的出口。
YY020529 2024-06-13 15:09:22 【洛阳市孟津区】
谁是“违法分子”?谁给你的权利给人乱扣“违法分子”的帽子?是的,你很高尚,你很正义,可为什么老百姓对你们却深恶痛疾?看看老百姓每天投诉的帖子吧!你们不是“违法分子”为什么得不到老百姓的拥护?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们的权利是老百姓赋予的,整天折腾老百姓的“顽固分子”终究会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网友1486495 2024-06-13 13:58:55 【洛阳市孟津区】
跟我扯”交通法”?交通法明明规定,如驾驶人不在现场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违章金额处罚50-200元,请问我人在车附近且不妨碍交通情况为什么处罚200?你真是避重就轻啊,我谴责孟津城管不作为,靠罚款敛财,你怎么不说?我看你才不是个人啊
无牌无照就开电车 2024-06-13 09:56:47 【洛阳市洛龙区】
交通法明确规定,车辆应当停放在规定地点,即停车泊位,所以只要不在车位停车就是违法。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未离开车辆时的短时间停放。违法分子是指违法的人员,所以你是想说你没违法还是你不是人?
网友1486495 2024-06-12 19:07:53 【洛阳市孟津区】
呵呵,”违法分子”这么大的帽子你都敢扣,是不是违法停车不该是公民提供证据,颠倒是非黑白也不是靠你在这下定论的,近期孟津各物业群里可以看下。执法部门如果一味这样,只能作茧自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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