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6-13 10:31:48
网友你好:
经核实,医院现执行的请假制度以及劳动纪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县医院产假制度与我县其他医院产假制度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医院工会也没有接到相关问题的反馈。
宜阳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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