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槐庄村我父亲的儿子。我家的耕地不幸遭到一个村的村民占用并建立坟墓。此时虽经村里调解,我父母也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书,但在签订过程中存在重大瑕疵。且协议书内容严重侵害我家权益,特向领导提出修改或撤销该协议的请求。
一是。协议书签订程序不规范,在签订协议书的过程中并未进行正式的宣读环节,导致我父母对于协议书的具体内容理解不足,未能充分表达我们的意愿和诉求。同时协议书也未标注具体的签订时间与什么时候他家在我家耕地建坟的具体时间。使得该协议的法律效力存疑。
二是协议书的内容不合理。协议书中竟附加了允许将来继续在我家建坟的无理要求,这一要求在签订时未被正式宣读且未被我父母仔细阅读即签署名字。现在发现该要求不符合之前的口头协议。这不仅与最初的解决设想,缩小坟地面积,减少对我家耕地的侵占背道而驰。且以后他家再以此作为根据要求在我家耕地建坟,我家的一亩多地将被拦腰截断 完全无法正常浇地耕种,到时候我家耕地面积会不断减少,这完全违犯了国家保护耕地不被随意占用的国策。也严重侵犯了我家的合法权益。也对我家造成极大的精神与经济损失。
基于以上2点,我恳请领导能关注此事,协助我家将该协议书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在审慎考虑后予以撤销。我家希望能够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重新协商出一个。既能够尊重逝者安宁,又能保障我家合法权益的解决方案。我很期待着你的回应和支持,并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以减少进一步的影响和损失,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6-14 15:37:16
网友您好:
经了解,此事已由村调解组调解。因诉求人在外地打工,有父母代其处理,经调解后签订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内容通过微信转发给诉求人确认后双方签字,现诉求人称当时工作忙,没有看内容为由,对协议内容有部分不认可,现在经询问,双方争议较大,目前社区正在组织协调,如若调节无果,建议诉求人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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