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6-11 17:39: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网友车辆停放在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墨香路交叉口向西约200米机动车道(双排停放),属于严重违停行为。针对餐饮企业的惠民政策是指在餐饮企业经营区范围内,车辆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没有群众举报条件下,每天7时整至9时整,11时30分至14时整、18时整至21时整违停不予处罚。但在餐饮企业附近如果有双排停放、占压盲道、有群众举报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停行为,一线信息采集人员会首先下达《纠正违法行为温馨提示单》,15分钟后若未及时驶离的将下达《违法行为告知单》。 在此,倡导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入位停车、规范停放”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以“小我”带动“大家”,以“个人”带动“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添砖加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