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抢匪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偃师区首阳山镇南蔡庄村西口《爱尚名居家具》抢劫一车货,报警后至今没结果。当天电线被剪断,我去信访局反映情况,当时接访是首阳山镇政府部门。
2024年5月7日早上7点30上班发现《爱尚名居家具》店门被橇,发现门被橇第一时间报警,派出所到店门口调查情况时,房东鲍会丰说门是他橇的,包括一车货是他劫走的,当时派出所给我们普法,说抢劫性质恶劣犯罪行为,为啥普法不用法?派出所听对方房东鲍会丰有背景有人有权,派出所不解决,怕得罪大领导?因门被橇,我气病修养调养,我在5月31号到偃师区检查院递交材料立案时,偃师区检查院让我出具派出所立案文书,我又到派出所要立案文书,派出所不给,让检查院去调取,检查院没有立案文书,不给立案,店门已经锁了一个月,店里的货是厂家免费铺货上样的,厂家问我要货品,打热线几次没有得到解决,12389电话打通两次,其余时间打不通,这种情况我向哪里反映能解决问题?权益受到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资格都没有,希望通过百姓呼声能解决老百姓反映的抢劫犯罪,引起重视。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6-05 10:23:00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到场了解,是由于房租问题发生的经济纠纷,公安局已通知双方到所内调查,因爱尚名居家具店店主欠房东房租8万元,房东多次索要无果,将房子门锁锁上,押了报警人一批货物,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案件。报警第二天公安局已组织安排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告知双方协商解决或到法院诉讼解决。后首阳山派出所领导已再次安排民警对此事项进行调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