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龙五社区居民,多年来,小区物业费多个标准:其它楼栋14元/月,我所在的32/33/34/39栋楼20元/月(面积不足80平),其它楼栋还有100多平的。都是多层民房,收费却不一样。物业说是公司规定,拒绝统一收费(14元/月),我所知道的老旧小区没有这么收费的。因为不合理,不合法,加之小区物业服务太差,垃圾遍地。小区好些居民已经拒绝缴纳物业费。忘相关帮忙督促物业整改退费,公平物业收费,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6-14 11:07: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了解,2019年元月1日,该生活区的产权单位中信重机公司依据国家“三供一业”政策要求,把生活区的非经营资产(包括公租房、公共土地、道路等)和物业管理权移交给国有性质的洛阳国润企业服务公司,洛阳佳信物业有限公司受洛阳国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生活区进行物业服务,虽然该小区在移交后产权单位对小区部分公共设施、道路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是由于资金有限故效果不显。 社会在发展,物价原材料、人工等各项成本都在飞涨,而佳信物业公司(注:佳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原中信重机公司后勤单位的改制企业)取费标准还停留在二十年前每户每月收取14、(32/33/34/39四栋居民楼是2004年以后交工的经适房,按照经适房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20元只有96户)元的物业费,每月只能收取2万余元,如果除去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税费、清扫费、垃圾转运费、公共照明费、门卫费、税费、办公费等,造成企业经营收入入不敷出,根本没有能力改变小区的基础设施,企业要生存,也只能降低人员成本、适当的降低服务标准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而广大业主也充分理解物业公司的现状。可是还有部分业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极少数业主消费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不想付出,坐享福利待遇。就会产生一些不满的情绪,我们也充分理解。 下一步物业公司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一方面在合适的条件下调整物业收费标准,增加物业公司的收入。一方面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开展多种经营提高物业公司的收入,从而增加物业服务人员的人数和待遇,来保证服务质量。关于小区个别人员的不当行为,给其他业主的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一方面积极的督促其改正,另一方面协同政府的相关执法部门对其治理。尽最大可能给大部分业主打造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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