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安排学生加班或夜班,为什么新安县职高高二到常州实习的学生还被安排上晚八点到早八点的长夜班?这是否是违规实习?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5-31 10:16:3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新安职高综合部学生在常州精研进行岗位实习。出于对实习安全管理和锻炼学生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安排了加班和部分夜班,同时学校要求带队老师时刻关注学生的劳动强度,保证每一名学生都能适应,方可继续实习。如果有学生不适应,会立即终止实习。学校主管实习的部门负责人已经与您进行沟通解释。学生实习,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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