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城三期北苑裕园在没有向我们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胁迫我们交物业费,交房,不交钱就不给钥匙,不给看房。
正商城销售经理通知5月29日起3日内必须交房,他们为了不留下证据,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怕我们录音,选择微信语音聊天。去了现场,标识牌引导购房者先交物业费,先签字交房,才给门禁和钥匙。现场的物业人员态度蛮横,并且说房子质量合格与否,是前期的事,跟我们物业没有关系,我们就负责物业,就负责收钱。并且在现场提前叫好了警察,沆瀣一气。房子水电等各种不通!消防设施没有!房子都没建好,到处建筑垃圾,就连看房的路都是连夜铺的土路,就为了赶在交房时间让我们必须去交房。
我们购房者不是要去闹事的,房子是我们普通人一辈子的事,我们只是想正常的收一套合格保证质量的住房!这事洛阳市政府就不管吗,就任由房地产公司想怎么来怎么来,觉得我们普通人嫌麻烦不会去上诉吗?那谁为我们普通老百姓发声?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03 09:22:42
网友您好:据调查,正商城三期竣工备案手续尚未办理,但不存在强制交房行为,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请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商属地办事处,向开发企业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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