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组组长虽然是村委会同合伙企业安排伐树赔款事宜,但他知道我家地在哪吗?和谁是地邻?种有几棵树?河滩地种的大部分是杨树有少量桐树和其他树种,机场西路桥南河滩地98%是老六队老宅还耕分的河滩地(14组河滩地全部都在那里)所有地已被全部占用或部分占用(用于扩宽河道和修建窑洞式民宿)。据了解我家邻居并没有什么人询问过我家河滩地块的占用情况,更何况邻居家与我家地块并不相邻。让不知情的人和私占土地的村委会下属组长能把事实说明白?还是领导说的都是事实,不是也是?难道权利是说明事实的必要条件,法制社会只是服务于权利!权利能磨灭一切事实真相?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5-30 09:34: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诉求人是孟津区麻屯镇上河村14组村民,与其兄常年居住同一住宅,2015年至今在镇区租住,并经营一家超市。诉求人有0.5亩河滩地,属于老宅还耕分配的土地,种植桐树与杨树。2022年上河村与洛阳银河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银河湾文旅康养项目,需伐树100余株,在经得树木所属群众确认和同意并补偿到位后,进行伐树。经14组组长和诉求人邻居证实,此康养项目未涉及到诉求人地块,诉求人所述村里私自伐树的消息不属实。 目前,上河村委紧抓麻屯镇为宅基地改革试点镇的机遇,推进一户一宅政策落实,现已通知诉求人到村里填写双子户宅基地申请表,目前镇、村正按计划逐步推进并协调宅基地地块。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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