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4-05-27 08: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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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系汝阳县蔡店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第33标,中标价1750998.54元,审定价1659829.98元。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方提供施工资料、监理签字方可支付工程款。截止2024年5月该公司以及公司项目负责人未与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剩余工程资料,并且局负责该项目工作人员多次联系该公司积极完善剩余施工资料,均得不到回复,导致剩余款项达不到拨付条件。诉求人与自然资源局无合同关系,无法确定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拖欠36000元。接下来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继续联系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抓紧完善拨款资料,并提醒该公司负责人与诉求人沟通解决欠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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