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信不按照洛阳市物业收费办法收取物业费,对空置住房全额征收物业费,说自己不执行规定。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5-26 16:56: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针对诉求人反映的物业费缴纳问题,按照《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八条“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有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空置房物业费优惠问题可自行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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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