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嵩县 2024-05-22 08:49:5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反馈至交警队,关于取消城区白云大道及人民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泊位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取消白云大道及人民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泊位,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嵩县公安交警大队将于2024年4月5日9时起,对违法停放的车辆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感谢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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