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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公积金预警政策,对21年3月至10月购房职工不公平,出台预警政策说是个贷率高,只有个贷率降低了才能够解除预警,但是实际同样是个贷率96,在2021年10月购房的人受到了预警,11月之后却不受影响。
同样是个贷率96,公积金中心确出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政策,足以说明,公积金预警这一政策非良策。
恳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们,为21年3至10月受公积金预警影响的职工考虑下,能否出台政策 允许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商贷部分或者让商贷部分也可以转公,再或者可以提取账户多的余额,请求领导们多多考虑一下年轻人的不容易。
公积金 预警 个贷 商贷 政策 出台 管理中心 购房 余额 职工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5-21 17:16:4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2月5日印发施行。《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1日实施,中心按照贷款发放时的政策执行。 您提的建议我们已收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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