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次12月29日,发改委给新奥燃气公司恢复,同意调整备案销售价格从4.36元至5.16元。新奥燃气以此为由,将2022年11月至12月,已经完成销售的燃气价格进行调整,强迫企业 将完成完成交易的部分,补缴费用。12月29日,的批复,改变已经完成交易的商品价格,严重扰乱市场,严重破坏市场营商环境,给企业造成 损失。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4-05-20 18:29: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由于天然气消费呈现明显的季节特点,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分为采暖季价格和非采暖季价格,其中非采暖季是4月至10月,采暖季为11月至次年3月。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111号)文件要求“要严格非居民销售气价备案管理,落实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制度。”2022年非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备案价格为4.36元/立方米(执行期为2022年4月1日—10月31日),2022年采暖季非居民天然气备案价格为5.16元/立方米(执行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3年3月31日)。按照这一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会存在因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而产生非居民用户补交或城燃企业退还用户燃气费用的现象。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委已及时协调洛阳新奥燃气公司对您反映的天然气价格执行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与您进行沟通落实,尽快妥善解决您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和了解燃气市场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燃气供应中,如果您发现城燃企业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请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由他们对有关市场主体进行查处。
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