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宁县卫健委、工商监管局工作不作为

    我与2022年7月在洛宁县靓颜美容院做了祛皱美容项目,导致面部神经、三叉神经受损,出现面部僵硬无表情、吐字不清,咀嚼食物困难,视力模糊的症状。我2022年10月4日起先后向卫健委、工商监管局投诉、打110报警、向热心打了不下40个电话,直到2023年元月,仅收到卫健委的处理结果是:该美容院属非法行医,没收非法所得7000元,罚款10000元的处罚。对此处理我不认可,原因是我一人此次共消费10299元,7000元非法收入从何而来?2、2020年6月1日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医疔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给我做的美容师是美容院聘请的,没有行医执资格,卫健委以找不到人为理由直至不去追究责任。工商监管局在我提供证据一年之后才出具一份我提供照片的产品信息为假冒产品,可对假冒产品未做任何调查和处理。以上事实我认为两个部门存在不作为。

    网友1246058 2024-05-19 评论0 浏览1701 编号 20240519133957984 [洛宁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5-22 10:03:4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交相关单位调查处理,请耐心等候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