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三院门口,早中晚,各种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占用公共资源,医院电动车不能进,外面没地方停,有一次竟然给上锁电动车拉到二十米远,保安师傅说,这一片有人收费,有人管理,我想问问,收取的费用是某些人个人行为还是纳入市财政收入。小商小贩人员是否是有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开始经营。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我单位已配合辖区城管中队对该处商贩进行清理,并告知其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安排专人盯守,避免问题反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学府街道
无任何改善,该怎么摆摊还是怎么摆摊,城管中队都无任何作为。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5-20 10:29:47
网友您好:
我办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已对该处流动摊点进行清理,并告知其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下一步,我办将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查,避免问题反弹。
洛龙区学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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