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5月15日早上华林路与九都东路交叉口执勤交警,态度恶略。
因昨天下雨,头盔里全部是积水。本人骑电动车路过主动配合其工作,拿出头盔与该名同志沟通说因为头盔内部潮湿并不是故意不佩戴,该名同志态度恶略。
直接出示二维码:原话为:扫码罚款,要不退回去。本人迫于无奈佩戴上正在滴水的头盔。该名同志说,这是能带,态度极为傲慢。
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领导。
第一:该名同志是否是党员?作为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是否违背党的行为思想?是否做到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第二:关于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是否落实学习到位。对于该名同志执勤执法用语、执勤执法行为举止等行为,未能做到的内部如何进行处罚?如处罚是否会信息公示?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5-17 15: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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