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5-17 16:25:14
尊敬的网友:您好!
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行委托银行代扣方式,代扣时间为每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正常发起扣款(遇节假日不顺延)。灵活就业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缴存标准和方式进行缴存,按时在指定的银行卡内存足扣款金额。灵活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个人账户自动封存。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续缴月份起重新计算。
测算贷款额度可以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注册、登录“公积金账户个人用户”,进入“相关信息查询--贷款试算”页面进行试算。
温馨提示:网厅测算仅供参考,具体测算结果以柜台为准!此测算仅针对一手房贷款!如您需要测算二手房可贷额度,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房产具体信息到市民之家5楼中心柜台或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网点进行贷款额度试算。
如对我们的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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