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龙辰小区11号楼2单元东梯因钢丝绳断丝已停用两月有余,对于电梯维修费用经市场监管局特检所和住建局物业办现场勘验符合使用维修基金条件,经与物业公司协商启动维修基金使用申请,现11号楼2单元业主签字率已达到住建局要求,但由于物业公司提供不了楼盘验收的有关资料,导致维修基金无法批复使用,这让全体业主大失所望,并产生了集体上访的想法,为了少给政府添乱,现对该物业公司进行投诉,请求主管部门对该物业公司不作为、服务差、小区消防通道经常被占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完善资料,住建部门加快审批进度,必要时可以边批边修,让业主们出行更加方便,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完善资料,请责令物业公司垫资维修电梯。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5-13 16:02:5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伊川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于2024年4月22日正式接收到龙辰小区11号楼2单元电梯维修资金的申请。接到申请后,我单位迅速响应,与城关街道办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对申请单位进行了资料提交要求的详细指导,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始终遵循洛阳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该维修资金申请项目正在按程序有序办理中。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伊川县住建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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