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5-13 18:13: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社区与嘉园小区居民自治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经沟通了解:嘉园小区于2024年1月27日经小区半数以上的居民推荐成立了居民自治来治理小区,并进行了张贴公示,居民自治并由居民自治成员9人为代表收取物业费来管理小区,居民自治小组于2024年5月3日进行了张贴关于停车位收费公告是在微信群征求居民意见后,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停车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小区108户,目前大约有50个车位,每家登记一辆车,之前登记的第二辆车系统进行了删除,有多余的车位的话,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社区将持续关注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