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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常绿林溪宸院诱导虚假宣传交定金

    常绿林溪宸院诱导虚假宣传交定金

    诉求内容:2024年5月6日林溪宸院售楼部

    1.虚假宣传。当日看房销售简单介绍了房子的大概1.诱导交定金。当日销售说交一万元意向金,找领导申请优惠。说如果价格不合适或者不想要可以随时退还,现在直接告知不能退,也没有订单就只有一张收据,严重存在欺骗老百姓。2.流程不合规。此销售未先查本人征信,就收取一万。本人没有工作,也无还款能力,收入证明无公司盖章。销售说可以想办法给我盖章。存在骗贷行为。3.此销售态度恶劣,该公司领导一直拖着不处理。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骗贷,诱导诱骗行为导致我交了一万元。本人诉求:退还定金。

    网友1478120 2024-05-07 评论0 浏览891 编号 20240507103658341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5-09 17:28:09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协调,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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