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嵩县石磊街实验佳苑二单元的住户,今年一月份我们十四户商定准备加装电梯,我们与电梯安装公司签定了施工合同并委托电梯公司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设计并对房屋进行了现状评估,县自然资源局对电梯安装项目也出据了豁免证明,二月份各种资料送到县住建局后,项目办负责人郎建伟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于办理备案手续(县政府事务公开网站上住建局对外承诺的是十天之内办理),三月份又以县里要出文件为由推诿扯皮不于办理备案手续,我们了解到在三月份巡查组进驻后批了好几家,望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调查处理。
回复部门:嵩县 2024-05-08 17:19:10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反馈至住建局,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2024年1月, 实验佳苑二单元委托电梯公司负责人到住建局咨询加装电梯手续办理流程,住建局建管股负责人已告知我县暂未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文件,要求代办人员暂时依据《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洛旧改办【2023】2号)准备相关资料,待我县详细文件出台后,依据我县文件要求办理建设手续。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第一、三款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迁范围,且原建筑结构未设置电梯的地面以上既有住宅。
(二)加装电梯安装方案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电气安全、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不影响既有住宅的整体性安全”。
2024年1月29日《嵩县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嵩县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下发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期间,经过各单位多次修改完善后送嵩县司法局审核。2024年4月15日,正式出台。
根据《嵩县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文件要求,2024年4月23日,住建局组织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到实验佳苑加装电梯项目现场进行联合踏勘,由于实验佳苑与相邻地界间通道较窄,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实验佳苑提供的测绘数据和设计图纸未经规划部门核实,不能确定加装电梯后是否影响消防安全。由于实验佳苑建设时间较早,边界不清,需部门进一步核实。
根据前期联合踏勘情况,在不确定实验佳苑加装电梯项目是否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下,住建局暂不能为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处理结果:
1.为解决实验佳苑和计委设计室之间的界址纠纷,2024年5月8日,住建局联合不动产登记局、文化路社区负责人到现场对双方界址进行测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动产登记局认为,依据现状实验佳苑提供的土地证真实有效,从实验佳苑主墙起4.8米属实验佳苑界址范围。计委设计室提供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能做为地界的有效证明,2024年5月10日,住建局依据不动产局的调查结论为实验佳苑二单元加装电梯项目办理了施工登记备案。
2.投诉人所说的其他两家电梯安装项目涉及房产所小区、广电公寓等前期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项目,这两个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主体框架已建成且无矛盾纠纷,经向相关领导请示,针对前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且无纠纷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免去图纸审查和联合踏勘程序。2024年4月,已为以上小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严格按照《嵩县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县住建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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