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5-09 16:03: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门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1611号 )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有关要求,业主向电力部门申报安装自用桩需提供物业同意安装证明,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我办多次要求辖区内物业企业积极配合业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装充电设备,您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调,意见未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建局物业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