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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东草店社区的居民,我家有4块耕地被占用,分别是大唐牡丹园占用5.8分地,湿地公园占用1.07亩,二广高速东被种树占用5.7分,二广高速西被占用3.7分地,这4块耕地分别被4家公司占用,占用后付了一年地租,以后就不付地租了,为什么地被占用后地租不给?政府出面还老百姓一个说法。
占用 地租 洛龙区 耕地 分地 草店 牡丹园 不付 种树 龙门石窟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4-26 15:10:26
网友您好: 东草店社区对当事人反映事项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待协商后,会及时反馈当事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龙门石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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