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水岸绿洲一期南门南边洛河湿地公园小广场(槐新南路与堤顶路交叉口西500米南面洛河湿地公园)每天早上6点-7点大功率音响广场舞、甩鞭子噪音扰民。
在这里我想说如果当事人看到请您降低音量,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在您的小区楼下天天如此,你们家孩子上学不受影响吧,都是有孩子的家庭请合理安排健身时间。早上孩子们、大人上学、上班了,你们也结束了。
请管辖部门根据《噪音污染防治法》协调解决,官方高调回复不需要,需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4-24 15:40:56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公安局伊洛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汇报所领导,下一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应,并在此期间加大对此区域的巡逻,减小此区域的噪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