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朋友在吉利区康乐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烁仔娘早餐店门口,刚停车一块去买个早点,前后不到两分钟,城管就往我朋友车上贴个条,贴完就跑,我就纳闷,同样停那买早餐好几辆车都违停,其他的都没贴,就我们车上贴的有,城管局就这么执法吗?公平吗?就因为我朋友车是外地车?打电话申诉说取消不了得找到贴条的人,我无语,真是让人生气!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4-24 11:25: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如果您对违停罚单有异议可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至孟津区城市管理局106室申诉,也可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60日向司法局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与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