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进行0.5%补贴,申请材料中需要购房全额含税票,完税证明,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但税务局只有交房后才能开含税票,开了含税票才能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新建商品房均为期房,能保证2024年12月31日前不延期交房并开含税票的楼盘寥寥无几,因此即使购房时间符合要求也无法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申请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是依据《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洛政办〔2023〕60号)和《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洛政办〔2022〕84号)有关规定,本意是促进房地产活力,但新建商品房都是期房,因含税票只能交房后开具这一隐形门槛,将2024年12月31前无法取得含税票的购房者排除在外不合理,强烈建议延长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购房者的契税缴纳规定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不将申请补贴时间2024年12月31日作为硬性截止时间。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4-23 16:23:43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契税缴纳所需要的材料问题,建议您咨询洛阳市税务局相关部门。
关于您反映的补贴时间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2022〕84 号)的要求,购房补贴的时间范围是2023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普通商品住宅。
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市民之家补贴窗口进行咨询,电话:655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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