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4-22 09:53:2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新安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居民反映物业存在自备井问题:经水利执法部门核查该小区确实存在自备井情况。依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凡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能够供水的区域,不得新建自备水源。现有自备水源单位应当逐步减少自备水源取水量,直至关闭自备水源。随后由水利局执法部门牵头,出具具体方案执行封井措施。居民反映水龙头接出的水发腥发臭、浑浊等现象,不能正常饮用问题,经水利局、物业公司、业主及水务公司工作人员四方到场采取水务公司总表前水样(水样1)及业主家中水样(水样2),由水利局指定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化验,结果显示双方水样均无异臭异味,且水务公司供水符合饮用水标准,用户家中水样存在浑浊度超标,有细小颗粒。依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户对供水设施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以总表为界,总表及总表以外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总表以内由用户管理。经水质检测机构化验,水务公司表前水各项指标正常,群众反映的水质问题是小区内部管网存在污泥浊水现象,已督促物业对小区内部管网进行冲洗。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