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19 16:38: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社区立即通知了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就您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要求其尽快整理市政府移交工作相关资料以及收费依据进行公示。关于成立业委会问题,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则需要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室提交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