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四号小区为伊滨区安置小区(李村大街以东,王府路以南),该小区内配备电动车充电桩约约20处,方便小区内被安置村民的电动汽车充电。本小区以防止长期占用充电位为由对小区充电区域设卡收费。经估算,正常车辆充一晚上电需支付停车费用约十几元(充电费用另算)。该充电区域位于安置小区内,属于公共使用区域,并不属于物业或任何单位或个人所有,任何人无权设卡收费。且该小区刚刚启用,充电区域一天24小时均有大量空余车位,实无恶意长期占用的情况。小区物业可能与个别村霸勾结,侵占公共区域谋取私利。望查清,协调。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李村街道办高度重视,关于您反映的一晚上收十几元停车费,网友可携带支付凭证,到物业办公室反映,停车费已调整等厂家来调整系统,设置慢充0.9元每小时,快充1元每小时,新能源充电桩费用优惠业主,为了防止个别车主不充电长时间占位。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问题在于是谁在霸占公共资源,这是很荒唐的一个事情,物业或是说村里怕使用的人霸占,所以就自己先霸占,刚好可以巧收钱。这个收费卡就应该拆除。同样安置小区,四号小区,二号小区等都是停车免费 充电收费。只有这一个小区充电收费,充电的同时再收取停车费。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4-17 10:06: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七号小区充电桩属于物业出资安装,方便业主充电,慢充1小时0.9元,快充1小时1元,有个别业主长时间占位,才安装道闸,费用已调整。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2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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