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没验收,没拿钥匙 没装修,还需要全款付物业费,停车费吗?
为啥还要付违约金!!!
这种规定合理吗?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4-16 11:31:25
网友您好:
目前我县未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优惠政策。根据《洛阳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收费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已竣工交付的房屋、车位,以竣工交付时间开始起算物业服务费用,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上述政策,已通过电话告知网友。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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