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毅毅,家住洛宁县城郊乡寨沟村。再次举报洛宁县城郊乡党委副书记张某某、寨沟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前几日我向有关单位、热线以及省委巡视组实名举报,寨沟村党支部拖欠私人垫付款长达十年,我按照正常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却遭到乡里和村里干部恐吓一事。
洛宁县城郊乡党委副书记张某某和寨沟村党支部书记竟然让我拿自己(或者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最后说我母亲年龄超啦!让我拿我身份证复印件,说的可以给我办理环卫工,就是平常不用上班,更不用打扫卫生,每个月正常就会工资打入我的账号,这样给我打两年工资,也就算村里把我父亲垫付款的钱解决了。
本人觉得这是合伙诈骗政府就没有答应他们。随后,他们便给巡视组和有关部门回复说多次我协商,我均不愿意。而且在回复意见书上,明确表示经村支部书记刘某某调查我父亲当时在村里是打零工,没有在村里担任过任何职务。
上级领导可派人到我村实地调查,年纪大一点的知道我父亲,而且当时在村里担任的有职务。不知道是谁给刘书记这么大的胆子?
试问?乡村两级党委书记恶意抹杀我父亲,说我父亲当时在村里是零工。现在已经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他们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我愿意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和银号卡号给他们,是不是恶意诈骗政府部门?不知道洛宁县有关部门如何对待此事,我只是想要回村里欠我父亲的垫付款,怎么就变成给这样?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4-15 10:36:22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信访部门已受理 ,并按工作要求交由相关责任部门办理中,请您等待信访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