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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麻屯路通花园物业费未按照合同规定收费

    麻屯镇路通花园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物业费未0.95元每平方,实际收费1.5,招标时业主未参与,小区没有绿花,没有儿童娱乐场所,垃圾到处都是,业主不认同物业招标时收费标准,物业拉业主水电费,不给充电费

    网友1248304 2024-04-11 评论2 浏览6302 编号 20240411142416407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4-12 13:55: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镇已约谈河南宏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不得将物业费缴纳与水电费捆绑;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我镇已建议通过催缴、律师函、诉讼等,解决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1月31日,我镇组织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代表见面沟通,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达成共识,2024年之前的物业费,欠费业主按照原来物业费标准尽快缴纳,物业公司保证业主正常充电。根据提供资料,公司委托洛阳诚信招标公司,对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河南宏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按照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与收费,小高层和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为1.5元/月·平方米;经与两家公司沟通了解,由于交房初期,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不完善,物业费实际为0.95元/月·平方米和1.2元/月·平方米;随着工人费用上涨、电梯与消防等公共设施投用等实际情况,2024年,物业费实际执行为1.28元/月·平方米。 另外已督促物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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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屯政府不作为,包庇物业且不支持业主成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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