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去关林车管所注销报废车跟号牌,去了工作人员说不用管它,于是我把车卖收废铁的,现在我需要学法减分,名下有辆机动车没注销使用不了,来新安县交通大队人家说没注销使用不了,现在车都没了求解决。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4-12 11:10:44
网友您好!驾驶员申请“学法减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许受理:①在本记分周期内,驾驶员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②在上一个记分周期,驾驶员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③在近三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有肇事逃逸、饮酒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信息的、或者因买分卖分收到过处罚的;④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⑤驾驶员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⑥驾驶员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⑦驾驶员参加学法减分活动、或者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您的情况不符合申请办理条件。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