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4-04-15 09:05:30
网友您好!按照全市三轮车整治三年行动治理方案,市政府决定从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城市区划定禁行区域,全面禁行电动(燃油)三四轮车。按照市专班任务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各城市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并结合属地实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交警、城管、交通及市场监管部门,科学配置联合执法队伍的人员,齐心合力,强力攻坚,不打疲劳战,重在出效果,市交通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原则上每周组织开展不得少于2次。对于首次违法不予处罚,采取批评教育、写出承诺,劝导消除违规状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车辆维修企业或门店非法拼装、改装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的行为进行查处,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执法,强化路面执法工作;负责优化、调整、增开公交线路,完善地铁、公交接驳,实现“零距离”换乘,提升市民出行质量。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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