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4-11 16:54: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人社局办理。经了解,依据老人社〔2024〕1号文 《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老城区财政局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细则》规定: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对象将补贴资金计入其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进行计息和管理,待其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