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洛政办〔2023〕60号)文件一、实施交易契税财政补贴"规定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缴清契税的,给予契税额20%的财政补贴。这已经4月份了,是否已经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怎么申请?具体事宜应该向哪个部门咨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4-12 16:44:53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契税补贴细则”问题,我们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在我中心官网、洛阳网、老贾播报等媒体发布了《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您可在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的官方门户网站(lyzbj.com)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和了解。
根据《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文件精神,“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问为准 购买中心城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3月31日前缴清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入库)日期为准)的购房户,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4月10日至 2024年7月31日。”
您可到市民之家一楼B区现场进行线下办理和咨询,也可在手机“洛快办”APP进行申请办理。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市民之家补贴窗口进行咨询,电话:655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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