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已交够三年,但从去年至今,公司因资金问题暂未缴纳,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4-10 11:09:5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管委会〔2020〕3号):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起始日的认定以公积金账户开设之日为准。职工因工作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的,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根据您的所诉事项,您也可向我中心归集执法科提出维权申请,请您向我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具体信息。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及工资证明资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合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工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凭证 (显示单位名称或具有单位印章)、代发工资账户银行流水(显示工资项目)、个人参保明细、个人纳税清单等。维权职工应对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由于您未留电话,我们无法与您直接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如有问题您可向我中心归集执法科联系反映,电话:64819336。如对我们的答复还有疑问也可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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