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4-04-09 17:36:07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高度重视, 多次与您和驾校负责人电话联系,双方调解无果。一、经驾校负责人回复您已建立机动车培训档案且已考过科目一,以及驾校培训合同为依据不予退费。二、您要求介入调查一拖驾校虚假宣传欺诈招生行为。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已积极督促驾校负责人联系您处理退费相关事宜。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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