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位于河南省栾川县潭头镇潭头街,2O12年经潭头经销商购买8台格力(谦者)变频空调,2013年发现有三台室外机噪音特别大,向经销商及售后反映情况,至今无人解决此事。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4-04-11 10:56:35
网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瑕疵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第二十四条【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在消费者投诉举证时效内,原栾川县工商行政部门,未收到过投诉人的相关投诉事项,目前已无法受理投诉,且该空调已经工作十二年,已无法判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或是机件正常损耗导致噪音。同时,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各类家用电器的平均使用年限为:电子类:如电视机、音响、录像机、充电器等,使用寿命为10年;电机类:如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电风扇、吸尘器等,使用寿命为12年;电阻电热类:如电饭煲、电热水器、电茶壶、电炒锅等,使用寿命为5年;电光源类:白炽灯、气体放电灯、调光灯等,使用寿命为2年。目前该批空调已达到报废年限。综述,该名群众投诉事项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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