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府小区地面停车位收益归谁所有?地面停车位算不算小区公共区域?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4-12 16:23:15
网友您好:
经核实:1.地面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取得使用权所需费用包含两个方面(场地使用费用“租金”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成本“服务费”),一是车位场地占用费(租赁费),即公共车位收益,相关业主使用公共车位后,产生此项公共收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充足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作为业委会经费,也可用于维修公共设备、设施,并定期公示明细,同时,场地使用(租赁费)也可以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后,不予收取,供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免费停放。二是停车服务费,经业主表决,决定不收取相关场地占用费(租赁费)的,车位使用人只需支付车位及配套设施维护费用。2.依据2023年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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