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4-11 10:43: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人社局进行办理。经了解,该网友已来过我单位,我单位已有办案人员与其进行交涉,该投诉电话对接至我单位劳动监察办公室,非受理接待案件科室,明确告知其详细咨询办案人员了解相关具体案件办理情况。地址: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西200米政务服务中心4楼419科室 咨询具体情况可直接向办案人员询问办案科室电话:6232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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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