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昌鸿景园小区12号楼业主,本人私家车位上的私家车轮胎被人扎破,导致轮胎报废,无法补胎,更换需要400元,本人缴纳有车位管理费,物业监控竟然因为摄像头角度不正,造成了很大的盲区,导致本人车轮胎损失报废。无法找到扎我轮胎的人,物业收了管理费,负有一定财产损失责任,出个这个事,物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我要求退换本人车位管理费用,黑心物业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09 17:54: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洛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已经对业主和物业双方进行了解情况并征求意见,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明确指出物业公司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对财产进行调查处理,或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护权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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