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东方府物业,在车位没通知交付的情况下,突然通知让缴纳车位管理费,合理交费可以接受,但是物业强制要求从22年1月开始收费,不交费不让业主回家!!!请政府为民做主,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4-03 09:52: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接到群众诉求后,朝阳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物业管理人员联系,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同时做好广泛宣传解释工作,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朝阳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